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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坚持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历程

1999-12-10 来源:光明日报 黄启臣 我有话说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在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进入和万历元年(1573)租居直至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的296年中,中国政府一直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置行政机构,派遣守澳官、县丞、同知、参将、旗员防御等官员,对澳门的土地、军事、司法、行政、海关等实行全面的管理。其间,葡萄牙人也承认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和自认是租居澳门的臣民并服从管理。但是,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目睹英国人通过签订《南京条约》,无条件地割得香港岛,便不甘示弱,利用其长期租居澳门的有利条件,对中国趁火打劫,不断破坏中国政府对澳门的主权,直至于1888年骗取“永驻管理澳门”的管理特权。然而,111年来,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一直为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而努力。

第一,晚清政府限制葡萄牙“管理澳门”的范围。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后,葡萄牙殖民者利用“澳属之地”界址未定的机会,肆意进行扩界活动,企图使“永驻管理澳门”的地区扩至南北25公里、东西10公里的地域。鉴于澳葡不断扩张管理澳门范围的情况,中国人民和清朝的一些开明官绅,纷纷呼吁和谘请清政府早日与澳葡进行划界谈判,拟定界址。于是,1909年7月15日,中国派出曾任中法云南交涉使的高而谦为勘界大臣,与葡萄牙谈判代表马查多在香港举行勘界谈判。马查多在会上提出“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澳属之地”的勘界方案是:包括由关闸起至妈阁庙的整个澳门半岛、青洲、凼仔、路环、大横琴、小横琴、对面山以及附近一切岛屿和水域;自关闸以北到北岭为局外中立区,共计地域达326多平方公里,比原来葡萄牙的租居地大30倍。马查多还声称“久占之地,即有主权”(《宣统朝外交史料》卷6第6页);“澳门全岛所有附属地,全系得自海盗之手,原始即有占据管理之实”(《清季外交史料》第7册,第141页)。

清政府的基本立场是:葡国永驻管理澳门”的地界应是原葡萄牙租居澳门城东起嘉思栏炮台,往西至水坑尾、大炮台、三巴门、转北至白鸽巢、沙梨头以南的地方,“作为澳门原界,于原界之外,查彼最先占据之地,作为附属”(同上,第142页)。高而谦按此方针与马查多谈判,使第一次谈判陷入僵局。马查多见形势不利,遂于11月14日退出谈判,使划界谈判中断。这样,“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澳属之地”的界址始终没有获得法律的确认。因此,葡萄牙不拥有澳门主权,澳门仅仅是“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国领土。”

第二,孙中山革命政府致力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辛亥革命后,中国国民党在广州成立革命政府,孙中山定下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方针,那就是不承认“不平等条约”和致力废除“不平等条约”。他说:“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追求中国之自由平等……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时间促其实现”。

1921年9月11日,广州革命政府派出军队在广东沿海剿缉盗匪任务时,澳葡海军在银坑越界干涉中国军队的行动,并开炮轰击。中国军队当即反击。10月3日,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孙中山命令中国海军前往澳门近海实行戒备。11月10日,当广东交涉员李锦纶向广东省长、粤军总司令陈炯明报告澳门事件并请示处理办法时,陈炯明指示李锦纶,中国军队一定要坚决反击葡军,绝不退让。

1924年11月,孙中山发起召开国民议会和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人民运动,得到中华各族人民的热烈响应,连北洋政府外交部也于1925年6月正式照会葡萄牙政府修改《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并于1928年2月6日,即在其覆灭前夕,仍电令驻葡萄牙公使王廷璋,在有效期为10年的中葡条约四次期满之际,预先向葡萄牙政府声明,双方应定期开议,改订以相互平等为原则的新约。

第三,国民党政府宣布《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期满失效,并尝试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28年6月,国民党军队占领北京。7月10日,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通知葡萄牙驻华公使毕安琪:《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已经于本年4月28日期满无效。8月2日,毕安琪在复照中否认条约已经失效,但表示愿在相互尊重领土、主权完整的基础上修订条约。9月初,中葡双方分别以外交部副部长唐悦良和毕安琪为代表,在南京开议新约。此时,国民党政府已发出了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宣言,当然不再承认葡萄牙“永驻管理澳门”。在谈判过程中,葡萄牙政府指令毕安琪,这一次修约以不涉及澳门问题为重要方针,否则宁愿处于无约国地位。由于国民党政府尚无在此时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决心,因此,在12月19日签订仅有5款条文的《中葡友好通商条约》中完全没有提到澳门问题。这样,葡萄牙得以按原来《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继续管理澳门。

1945年,中国人民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8月31日,国民党政府外交部提出《关于收回澳门的方案》,“电令驻葡张公使向葡政府表示我国收回澳门之决心,请由葡政府提出办法与条件以凭考虑”。10月,当张发奎率领国民党第二方面军到达广州接受日军投降后,即暗示中山县县长张惠长和驻军159师师长刘绍武共同策划一次反对葡萄牙占领澳门的运动。首先,国民党通过澳门支部在澳门内发动一些集会游行示威,表示不满葡萄牙继续管理澳门,提出“收回澳门”的口号。这些行动引起澳葡当局的恐慌,于是他们以维持社会治安为名,封锁关闸,限制内地中国人民进入澳门,同时颁布禁止澳门中国居民集会的命令。澳葡这些举动引起广东军民的愤怒。广州政府声明中国军队保留进入澳门搜查日本战犯的行动自由。11月,张发奎命令刘绍武带军队从石岐进驻前山寨,封锁粤澳边境,切断内地对澳门的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同时,在湾仔、前山两地进行夜间军事演习。在这种形势下,澳葡十分恐慌,致函广州行营,表示愿意将所有在澳门的日军交由中国政府处置;并允准中国军民自由出入澳门,允许中国一切党团在澳门公开活动,同时派官员向中国道歉。葡萄牙驻广州领事雅玛纽还在广州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澳门交还中国极有可能,为求中国领土之完整,本人极愿对此作各种努力”。在此情况下,广州行营按照国民党南京政府的指示,于9月下旬始撤除对澳门的封锁。

1946年2月5日,刘绍武带领武装警卫连到澳门示威,并在澳门各界人士招待会上发表演说:“中国领土必须完整,澳门迅速收回,才可符合同胞之愿望。”1947年8月,国民党南京政府参议会通过了“及早收回澳门”的议案;全国各省、市参议会也纷纷作出收回澳门的决议,并通电全国。国民党立法院向外交部提出向葡萄牙收回澳门的建议。广东省参议会还组织了“广东民众收回澳门活动促进会”,研究收回澳门的具体方案。后来,由于国民党政府态度不坚决,甚至认为“目前国际形势之下,此问题一时难以解决,俟时机成熟,再提出交涉收回”,这样,收回澳门的愿望未能实现。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实现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为实现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并最后得到完满的解决。

1955年10月26日,为了抨击澳葡当局筹备“纪念澳门开埠500周年”活动,《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警告澳门葡萄牙当局》的评论员文章,强烈表示收回澳门的决心,指出:“澳门是中国领土,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忘记澳门,也从来没有忘记他们有权利要求从葡萄牙手中收回自己的这块领土……澳门至今还没有归还中国,并不等于说中国人民容忍澳门遭受侵占的情况长期继续下去。”

1963年3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评美国共产党的声明》一文,再次重申中国政府收回澳门的立场,指出:“我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就宣布,对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历届中国政府同外国政府所订立的条约,要分别按其内容,或者承认,或者废除,或者重订……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以前维持现状。例如香港、九龙、澳门问题,以及一切未经双方正式规定的边界问题,就是这样。”

1972年3月8日,中国政府在致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主席的备忘录中,更坚定和更迫切要求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而郑重声明:“香港、澳门属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被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根本不属于通常的所谓‘非殖民化’范畴。我国政府主张,在条件成熟时,用适当的方式和平解决港澳问题。在未解决以前维持现状。”同年3月10日,中国驻联合国大使黄华在联合国大会上,代表中国政府再一次严正声明收回澳门的立场:“香港和澳门系英国与葡萄牙政府所占领的中国领土;香港与澳门问题的解决完全是属于中国主权范围内而不能等同于其他殖民地。中国政府一贯认为,关于港澳问题,应在时机成熟时,以适当方法解决。联合国无权讨论此问题。”这表明了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坚定立场。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于当年6月5日通过决议,向联合国大会建议从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和澳门两个地区。11月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批准了该特委会的建议报告。这为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1974年4月25日,由一群葡萄牙年轻军官组织成的革命组织“武装部队运动”发动政变。1975年11月25日,由埃亚内斯出任总统,葡萄牙走上了民主化的道路。葡萄牙新政府宣布实行“非殖民地主义”的对外政策,决定从亚洲各葡萄牙属的殖民地撤退,这一政策大大改善了葡中关系。1979年2月8日,两国政府在巴黎签署了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决定自1979年2月8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在3个月内互派大使”。

1984年3月,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前往里斯本参加葡萄牙新任总统马里奥·苏亚雷的就职典礼,拜会了葡国外交部长波雷斯·德米兰达,双方就通过友好谈判解决澳门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并分别在里斯本和北京发表新闻公报,决定于1986年6月最后一周,在北京开始就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进行会谈。

经过8个月14天,共四轮的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会谈终于取得圆满成功,并于1987年3月26日,在北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进行草签;又于4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的正式签字仪式,声明指出:“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以下称澳门)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是在1887年3月26日《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草签100周年后的同一天签订的。100年前,赫德指派英人金登干代表清朝政府去里斯本草签《中葡里斯本草约》,使葡萄牙得以骗取了“永驻管理澳门”的特权;100年后,中葡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向全世界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正式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至此,中国人民长期以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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